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实验室管理教师为该实验室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按“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要求,作好安全管理工作。
二、实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教学仪器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三、定期检查仪器设备,保持仪器设备性能良好,对于不经常使用或长期不用的设备,应定期通电、保养。
四、实验室内的指导教师必须掌握本室的教学仪器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并有责任监督使用者按操作规程操作。
五、实验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在实验过程中,不得使用明火,注意防火、防爆。
六、实验室门钥匙由该实验室的管理教师管理,任课教师需到实验室管理教师处借用,并做好交接手续。钥匙不得随便交给他人,严防丢失、配制。严禁挪用、损毁实验室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七、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实验教学工作完成后,注意关好门窗,断电断水,检查实验室内仪器设备是否完好,确保实验室内没有异常,方可离开。
八、负责当天安全值日的教师,下班前应检查负责区域内各实验室的门窗及电源都关闭且无异常情况后方可离开。
九、凡因保管不当,违章操作,工作失职发生火灾、事故、被盗造成损失,应追究实验室管理教师和当事人的责任。
计算机房管理制度
一、本室设备均由本室工作人员管理,未经本室工作人员允许不得擅自入室,更不能随意动用本室设备。
二、学生教学计划内用计算机,由系根据教学计划和实验项目统计表,统一安排、确定时间,并每次上机实验时要进行登记。
三、教师因教学或科研需要用计算机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批准,由本室管理人员安排时间方可用机,同时要进行登记。
四、除本室工作人员外,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使用本实验室的计算机设备。
五、本室计算机严禁拆机,未经允许擅自装机,拆机、造成零部件损坏要查明原因,由当事人与机房管理人员各负50%责任。
六、对因未按规定要求造成计算机及设备损坏的,要查明原因,追究管理人员责任,照价赔偿。
七、严格考勤,并记录学生上机情况及设备使用情况。
八、实验完毕后,打扫室内卫生,检查计算机外部部件的数量并作记录。要关好门窗,检查设备电源、电灯、窗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计算机房安全制度
一、计算机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和一切上机人员,都必须自觉、牢固地树立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的“四防”意识,搞好安全工作。
二、计算机实验室禁止用电炉和一切加热用具。在设备检修时必须用电加热电器时,工作人员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冷却后方可离开。
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制度,下班时要关好门窗、水、电闸门确保机房安全。离室时锁门必须三保险。
四、实验室工作人员要经常检查设备的电路,上机人员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不得自行接线和改变电路,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五、发现隐患及异常、异味,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或有关部门,及时处理,确保机房设备安全及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