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教学实验管理办法
发布人:经济管理  发布时间:2022-10-28   浏览次数:13


学院管理实验中心(以下简称实验中心)是以教学实验为主、兼顾培训、科研的,并根据学校统一规划,面向全校进行工商管理类专业实验的实验场所。

实验中心承担的实验课程分为两类:计划内实验和计划外实验。

一、计划内实验安排办法

1.计划内实验课程的确定。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填写表一),经系主任同意后,由本科教学办根据培养计划的安排予以确定,报主管院长批准后,确定为计划内实验课程。确定后的计划内实验课程目录,实验中心、本科教学办各保存一份,本科教学办将相关课程反馈给各系。

2.任课教师须在实验课程开课一个月前向实验中心提出具体实验安排申请(填写表二),由实验中心安排,并在开课前一周确定。逾期申请而造成实验中心无法安排实验课时的,由任课教师承担责任。

3.如果培养计划发生修订,须按照上述第一款规定重新确定计划内实验课程。

4.院实验中心应根据教师的要求,在实验中心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向实验课程提供周到、充足的实验准备环境和机时。

二、计划外实验申请程序

5.计划外实验由实验申请教师于前一学期接到教学计划任务后填写计划外实验申请书(附表三),经所在系主任同意后提交院本科教学办,由主管院长、院本科教学办决定是否同意其课程实验申请。

6.院本科教学办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内将批准后的申请书交实验中心,对未能获得同意的课程也由本科教学办将意见反馈给课程所在系,并由系主任及时通知教师本人。

7.计划外实验的安排原则上要在不影响计划内实验的前提下进行,安排由实验中心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教师的要求进行安排。

8.批准后的计划外实验,实验中心在实验资源配备上应与计划内实验同等对待。

9.如学院需要将之归至计划内实验项目,实验中心在学年结束时,向学校实验室管理办公室提出更改实验计划申请。

三、实验软件安装

若是新开实验所用的实验用软件,须由实验教师提供可正常使用的实验软件。

实验用软件如是由实验教师提供的自备软件,任课教师则必须在课程实验开始前两周内提供给实验中心,并说明安装环境与要求,实验中心及时作相应配置,由实验教师安装,实验中心予以协助、配合完成,并负责维护。

四、短班和培训班的实验

短班和培训班的实验,由主办者填写短班实验申请表(附表四),申请时间原则上也与计划外实验相同,如遇特殊情况也应在实验前两周提出申请,经主管院长、院继续教育办同意后由实验教师安装软件,实验中心提供协助并调试。

实验中心的安排应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实验的前提下进行,如有相应的调整也应与教学实验教师相协调。

五、特殊情况的处理

如有实验教师忘填、误填、漏填实验申请,则应说明原因,立即补办,经由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由实验中心安排。实验中心根据当时正常实验时间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安排,原则上不打乱已有的实验安排,并将安排意见及时反馈给本科教学办后反馈给任课教师。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管理实验中心。

本办法自公布即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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