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研究性实验室管理规定
发布人:经济管理  发布时间:2022-10-28   浏览次数:12


一、        实验室实行准入制度

1、所有实验者须报经实验中心申请获批后方可进入实验室。

2、 实验室阶段性使用者必须经过学校网上安全考试通过并获得合格证书。

二、        实验室管理

1、实验室实行台帐制度,实验室使用人须负责记录当天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至实验中心。

2、实验室负责老师负责管理该实验室的设备、人员情况。

3、在使用实验室期间,实验人员(教师和学生)对该实验室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4、每次进入实验室须首先检查全室基本情况,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实验中心。

5、实验室人员(教师和学生)有责任对使用实验室期间的人员进出进行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6、实验室的设备、物品、家具均不得搬离本室。外部仪器设备(含软件)需要进入本实验室进行操作的需要事先报实验中心批准并备案。

7、实验室不得出现空人现象。

8、实验室内禁止吸烟、留宿、出现各类明火(含各类蚊香)、使用各种电加热器具。

9、保证实验室内的清洁卫生,实验期间所产生的各种工作垃圾应及时清理出室,有害物应报并提交物业管理处理。

10、对于所获得的实验室电子钥匙不得私下转给他人。

11、服从本楼物业对楼宇整体管理。

三、        报警电话

1、本楼物业58099540 负责本楼整体、水电管理;

2、校内警务58099014 负责治安管理;

3、校内消防 58099012 负责消防安全;

4、校内医疗 58099009 负责医疗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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